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证书课程–备试班
以下为开展之课程:
1. 电工(5-3级)
2. 智慧楼宇管理员(4-3级)
3.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4-3级)
4. 车工(4-3级)
5. 铣工(4-3级)
6. 育婴员(5-3级)
7. 保育师(5-3级)
8. 保健按摩(5-3级)
9. 家政服务员 - 家务服务员(5-3级)
10. 家政服务员 - 母婴护理员(5-3级)
11. 家政服务员 - 家庭照护员(5-3级)
12. 养老护理员(5-3级)
13. 中式烹调师(5-3级)
14. 评茶员(5-3级)
15. 西式烹调师(5-3级)
16. 中式面点师(5-3级)
17. 西式面点师(5-3级)
18. 茶艺师(5-3级)
19. 餐厅服务员(5-3级)
课程简介:课程务求提高各行业人士对该行业的领域、文化及个人修养,扩展国际视野与文化的内涵,适合正从事该行业及希望自我增值考取相关证书人士,个人知识与专业认可共冶一炉。
课程内容:由专业导师讲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内容,预备考试,提高成功考取证书的资格。
课程导师: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之导师
上课对象:从事以上行业及有兴趣自我增值之人士
上课时间:一天全天 (不包括考试日)
地点: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证书颁发:成功通过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之人士将会获得由国家颁发该报考等级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参考资料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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